贫穷不是底层互害的主谋

贫穷不是底层互害的主谋

随着6名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网,山东临沂徐玉玉案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对该案件的讨论远远没有结束。有评论认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贫穷,游走在法律边缘,采用不择手段积累财富,是贫穷里不择手段的“底层互害”。

这种观点从经济层面寻找徐玉玉案悲剧发生的原因,角度新颖,为我们解读事件提供了新的视角。然而,把陈文辉等人的犯罪主要归结于贫困,显然不妥当。在徐玉玉案里,犯罪分子骗取钱财、发家致富是犯罪的主要动机。但诈骗之乡的耳濡目染,是他们走上诈骗犯罪道路的关键。除此之外,个人信息安全监管不力,对电信诈骗的打击没有抓住源头、打中要害,还有徐玉玉家庭经济贫困,心理承受能力弱等原因共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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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与犯罪有一定的关系,但贫困和行骗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反,很多经济贫困的地方倒是民风淳朴,人民勤劳肯干。懒惰和恶习是穷困的好朋友,勤劳和节俭是它最大的敌人。对年轻人来说,穷困并不可怕,怕的是好逸恶劳,不知勤俭,精神萎靡,自甘堕落。而徐玉玉案6名嫌犯,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典型。他们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里充斥着诈骗得手后纸醉金迷的奢靡,却连自己住的破房子也懒得“拾掇拾掇”。他们中有的人经常伸手向自己的父母亲戚要钱。他们没有耐心好好工作,急于铤而走险、快速致富。他们害的不是穷困病,而是“懒病”、精神“穷困”病。

贫穷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更不必然带来价值观念的扭曲。在安溪当地,一些诈骗者把诈骗当作一种职业,谋生的出路,“以诈骗不到钱为耻”。很多骗子认为,“我又没偷又没抢,是你自己心甘情愿把钱给我的”,对社会带来的伤害也仅是“骗骗人而已”。如此的扭曲行骗观严重侵蚀着年轻人价值观念,很多像陈文辉、熊超这样的学历低、打工苦、经济条件差的年轻人,抵御不住电信诈骗成本低、风险低、收益高的“诱惑”,放弃正当的工作,坠入了疯狂诈骗的泥沼。

不是底层互害,而是底层弱者更容易受侵害,且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弱。徐玉玉的郁郁而死就是最好的证明。徐玉玉案发生后,很多网友指责徐玉玉“傻、活该”,认为她心理素质差、缺乏应有的网络安全常识,生活教育缺失等等。这不无道理。假如徐玉玉的高中生活与外界之间不只是一块“大屏幕”,假如她的人生出路不止赢取高考上大学一条,假如徐玉玉家里的经济状况更好等等,总之徐玉玉要么没有上当受骗,要么受骗后坦然面对,那么她将继续在自己的生活轨道里生活下去,上大学、就业、结婚生子……这样一起诈骗案将淹没在众多的诈骗案里,销声匿迹,不了了之。正是徐玉玉的猝死,让这样一起“日常”的诈骗案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放大了社会对“底层互害”的社会认知和心理效应。

其实,弱者更容易受侵害,是底层犯罪理性的自然选择结果。身处社会底层的受害人往往受教育程度低,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低且不稳定,身微位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弱。作为犯罪分子,他们容易受人指使,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作为被侵害人,他们是经济、教育及各种社会资源方面的弱者,罪犯为了降低犯罪风险,倾向于“柿子找软的捏”。因而,底层互害,弱者相欺,并非底层罪犯的主观选择,而是底层犯罪理性的自然选择。

贫穷不是底层互害的主谋。经济上的穷困也并不可怕。可怕的倒是社会对弱者的漠视,弱者精神的穷困和斗志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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