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折不扣,营养餐才不会变味

管理不折不扣,营养餐才不会变味

一些地方的儿童营养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点儿“变了味”。以笔者所在东部地区农村为例,鉴于以往配送食物的过程中,出现过“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不少领导怕担责任,于是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但一旦发到一些贫困家长的手里,这100元经常会被改作他用,比如变成家庭的“扶贫款”。有的学校规定,领了贫困儿童扶贫款就不能再领营养餐补助,这引起一些家长的质疑。(中国青年报10月24日)

根据这位一线教师信件中的反映,我国一些地方的农村儿童营养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点“变了味”,招致了很多农村儿童家长们的吐槽。遭到家长吐槽的儿童营养餐,背后是否有违规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对致使营养餐“变了味”的行为,我们不能仅仅限于纠正,必要时还需严肃调查,启动法律程序,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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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营养餐配送过程中出现的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暴露出相关政府部门和学校在管理上的不到位。根据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规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儿童营养餐配送“缩水”,那么缩掉的部分去了哪里?营养餐“变质”问题时有发生,那么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学校是否对营养餐配送的企业公司的资质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否落实到位了呢?

在农村儿童营养餐配送过程中,“不少领导怕担责任,于是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妥当的。一方面领导以现金发放儿童营养餐补贴资金,家长领取后挪为他用,不能保证补助金花在儿童的营养补助上,也会给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提供温床。更为重要的是,以现金发放营养补助金,违反了儿童营养餐计划的相关文件规定。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领了贫困儿童扶贫款就不能再领营养餐补助”,违反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规定,涉嫌侵吞国家财产和贪污腐败。贫困儿童扶贫款和“营养餐补助”是两种款项,不能说“领了贫困儿童扶贫款就不能再领营养餐补助”。这样发放儿童营养餐补助的学校,我倒是想问问,孩子的营养餐补助去哪儿了?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质上是一项惠民工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不能让“歪嘴和尚们把经念歪”了,不能让一项惠及千万农村儿童的重大惠民工程,成了某些腐败分子中饱私囊的通道,也不能让惠民工程,成了扰民工程,成了让家长“误工”“一等就是几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的受罪工程。

农村儿童营养餐不变味,首先要纠正以现金发放的错误做法,让营养餐恢复其本来面目,让孩子吃到的营养餐,是一顿顿营养充足、不打折扣的食物。农村儿童营养餐不变味,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和学校部门的管理和监管必须不折不扣。

(作者单位:大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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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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