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峰:党风建设要从高级干部抓起(2)

刘智峰:党风建设要从高级干部抓起(2)

不管什么人,只要犯了法,都要按法律办事

1982年4月10日,中央纪委发出《抓紧对子女的教育是革命干部的责任》的通报指出,我们再次看到,有极少数高干子弟,违法乱纪,无法无天,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领导干部子女,特别是高干子女犯罪,虽然是极少数,但影响很大。如不作严肃处理,就直接损害党与群众的关系,损害党的威信。通报警告说: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的警惕。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讲话说:“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他们的犯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2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听取中央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时,邓小平又指出:“不管什么人,只要犯了法,都要按法律办事。”他也清醒地指出:“但并不会因为这一两件事就坚定了人们的信心,还要看。”

邓小平还多次批评那种对作风问题思想认识上不重视,处理措施软弱,过于宽大的错误。他说:“现在有些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社会风气实在太坏了,在整顿风气中确实有些人要开除党籍,清理一下。前两年抓整顿风气这件事,实际上在很多方面犹豫不决,明明白白的案子,这里调查那里调查,这里批那里批,批了调查,调查了批,好几年处理不了。有些案子当断即断,抓住事件的主要问题,查清了就处理,要雷厉风行。”

邓小平关于高级干部作风问题的这些论述和相关举措启示我们:高级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干部的级别越高,权力越大,作风上出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出了问题给党带来的后果就越严重,必须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制定相关的党内法规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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