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因副局长办酒席被问责“冤不冤”?

局长因副局长办酒席被问责“冤不冤”?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宏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凤山因班子成员李彦彬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被问责。邵宏伟、王凤山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浪网,9月7日)

中国自古崇尚“礼尚往来”,注重“人情”,操办婚礼,宴请亲朋好友无可厚非。对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宴的规定,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三令五申,有人认为这样是小题大做、矫枉过正。其实不然,有些党员干部趁子女婚礼借机敛财,有些企业借领导干部办婚宴大送礼金“暗度陈仓”,“人情”往来为权钱交易罩上了“保护伞”,损害干部形象、败坏党风,也污染了社会风气。

在中央一再三令五申下,李彦斌顶风作案,大操大办女儿婚礼,违规收受礼金,对规定视而不见,受到惩罚,理所当然。但是作为同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同样受到处罚,有人会觉得他们被处罚的有点“冤”。但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际上,他们被处罚并不“冤”。李彦斌为何面对党纪党规,仍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触碰“红线”,明知故犯,铤而走险,违背原则,违反纪律。探究其背后的原因除了他自身以权谋私,蔑视法纪,还和“两个责任”主体的失职脱不了关系。

作为主体责任负责人,该局局长对班子成员疏于监督管理,纪律约束不严,顶风违纪行为就发生在自己眼下,仍然视而不见,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作为监督责任负责人,对同级领导的监督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履行监督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监督责任严重缺失。

903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委书记作为各级党委的核心,不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下属的严要求、严管理更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解决好主体责任人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才能让党员干部对纪律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相信如果周口市党委书记在平时就严要求、严管理,也会避免像班子成员李彦彬这样发生违纪问题。所以党委书记必须正视自身责任,带头转变思想,为政清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使各级同志能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放弃监督干部的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 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思想方面、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作为纪检干部,必须把好“监督关”,将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要做到监督“全覆盖”,问题“零容忍”,处理“不留情”。如果周口市纪委组长能对李彦彬的违纪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也许最后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领导干部违规办婚宴看似是“小问题”,但其背后反映的“大冤情”则是“两个主体”的责任缺失、主体失职,值得警醒。只有让“两个主体”的责任“不缺位”,才能防止制度在领导干部面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2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