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

浅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

核心提示:党员干部只有勤政廉洁、求真务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取信于民。在建党之初,党就十分重视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与广大群众一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二、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出发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都必须着眼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观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坚持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总开关”改造,通过向人民群众学习,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依靠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顺应群众期盼,狠刹“四风”,不断改善党的工作作风,就一定能获得群众的认可,达到凝聚共识、与群众一条心的效果,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支持。

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旨在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意识,自觉强化政治、组织、经济和群众纪律,讲党性、讲原则、知荣辱、重素养、做表率;二是增强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的意识,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党性修养,继承并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一心为公的优良传统;三是增强责任使命和抵抗腐化堕落的意识,在工作中勇挑重担、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主体责任,既要把督导案件的查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也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宣传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重点推动、多部门联合、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及时对教育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学习讨论、深入剖析,并严肃地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告诫别人,更要告诫自己“常修为政之禧,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教育党员干部爱岗敬业、自律自强、潜心做事、坦诚做人。要始终保持正确对待成绩、正确对待集体和正确对待自己的清醒头脑和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纪检监察部门在教育宣传活动中,要开拓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和创新活动的方式和载体,并围绕活动的目的策划好活动,尽量避免或减少简单而枯燥的开大会、编文件、读条规、写心得、查笔记等形式化的教育,应更多地采取典型的案例宣讲与剖析、违纪违法者现身说法和案件侦破再现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受到教育,感受到信念和宗旨是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之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常会遇到岔路口,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等选择非常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要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牢记“两个务必”永远是党员干部必备的道德品质。

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提倡高雅的生活情趣和清除低俗的习惯上做文章。通过对正面典型大力宣讲、宣传,培养党员干部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小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从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

三、群众满意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做好群众性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特别要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新形势的要求,党性观念是否进一步增强,表率作用发挥得是否充分等情况。群众性的民主评议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找出差距;既要使被评议人明确自己要努力的方向,也要使群众性民主评议工作起到正本清源、分清是非、触及矛盾和揭示问题的作用,从而达到增进团结、增强信任和改进作风的目的。

之所以要坚持群众性的民主评议工作,主要原因是基层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情况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及时让群众了解、评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过程和结果,并以群众满意度和支持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进一步拓宽并完善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广泛、深入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广大群众满意且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以群众路线为工作基点,以不断改进和创新为工作模式,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并诚心向群众学习,虚心倾听群众意见,从中汲取营养,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的一些带有不良倾向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增强党建工作的成效,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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