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的着眼点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序言”中谈到加工整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次序,认为宜先批判各个具体环节,再批判起支撑作用的方法论,换言之,应该首先在推理的细节层面揭露黑格尔法哲学的无效和不当,再反过来强调凡此种种的无效和不当都同他的方法论挂钩。这在一定意义上照应了他《博士论文》的思路,即在“细微之处”可以证实的东西,结合“更大范围”的表现也容易加以说明,相反,如果仅作“极其一般的考察”,所得结论是否“在每一个别场合都能得到证实”就令人生疑了。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方法论时,有四个相对具体的着眼点:
“同一性哲学”向二元论的蜕变。黑格尔哲学体系自诩为“同一性哲学”,但马克思发现它蜕变为“体系的发展的二重化”。黑格尔营造出“双重的历程”,即“秘密的”历程和“公开的”历程。如果说“公开的”历程只是表面现象,谈论的只是“比喻”,只是理念的“容器”,只是理念的意义强加于经验存在,那么“秘密的”历程亦即从国家中重新找出逻辑概念的发展,才是黑格尔法哲学真正的主旋律。与此同时,马克思还觉察到市民社会和国家的本质矛盾和不可调和的冲突,二者的同一性只是“应有的、双重的同一性”。
徒有虚名的“逐渐过渡”。从经验到逻辑,或者从事实到概念,总需要某种衔接方式或联系渠道,黑格尔法哲学有没有提供这样的东西?马克思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他敏锐地发现黑格尔的文体有个特点,即随意使用“由此可见”这样浑水摸鱼的词语来连接理念发展和现实关系,打造“逻辑顺序、演绎和阐释的假象”。虽然黑格尔满心希望将有机体规定为法和国家的制度,但从一般有机体观念通向特定的国家有机体观念的桥梁并未架设起来,而且永远也架设不起来。这样看来,黑格尔无视显而易见的鸿沟,谈的东西名为“逐渐过渡”,实为“变体”。
“中介体系”的瓦解。黑格尔法哲学依赖那套以“中介”或“中项”为纽带的推理方式,他甚至宣称国家制度究其本质是“中介体系”。可是,黑格尔所设计的“中介”或“中项”基本上都是“混合物”“木质的铁”,希望消除对立,却往往是“被掩盖了的对立”。那些据说本来对立着的“极端”,好似双面雅努斯,借助于单纯逻辑学的转换,“时而起着极端作用,时而起着中项作用”。马克思以漫画手法向人们描绘:我们面前就出现了一帮好斗之徒,可是他们又非常害怕彼此真打起来会打得鼻青眼肿,而准备打架的两个对手也都想法使拳头落在给他们劝架的第三者身上,但后来打架双方中的一员又成了第三者,结果由于过分小心,他们始终没有打起来。但真正现实的极端并不是单纯实存上的差别,而是两种本质间的差别,正因此,它们既不能互为中介,也无须任何中介,黑格尔苦心编织的“中介体系”应声瓦解。
“内在前进运动”的幻象。黑格尔法哲学一如整个黑格尔体系,构想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所谓“内在前进运动”。他所谓“抽象”是指脱离语境、单纯潜在的概念;他所谓“具体”是指概念通过不断自我规定、不断使自己特殊化,从而不断与由此赋予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黑格尔宣称自己只是这番“内在前进运动”的旁观者和记录者,决没有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概念演绎过程,所有的素材都是概念内生的。可是马克思发现黑格尔法哲学有时简直是“对某些国家中的经验状况的简单描述”,那些具体规定是“从外部获得的”,是某种“附加的东西”,亦即并非概念自身的产物。究其原因,黑格尔不是根据对象发展自己的思想,而是按照“自身已经形成了的并且是在抽象的逻辑领域中已经形成了的思想”来发展对象。
对黑格尔法哲学方法论的批判,进而对整个思辨唯心主义的批判,最终将马克思引向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认识马克思主义之真正灵魂的有效路径。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