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个足够自信”汇聚反腐败磅礴伟力(3)

用“四个足够自信”汇聚反腐败磅礴伟力(3)

三、在对反腐败带来的正能量有足够自信中强化科学统筹力

反腐败斗争产生的正能量是多元的,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首先,反腐败重塑了党的形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领导干部中不严不实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化,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次,反腐败保护了党员干部。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可以清白为官、廉洁从政,而不必去琢磨小圈子、顾忌“潜规则”。再次,反腐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畸形消费带来的虚假繁荣的消失,楼堂馆所等享乐性项目的下马,“跑部钱进”等非正常资金渠道的堵塞,取而代之的是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健全的机制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廉洁的政务环境保障经济建设有序进行等。

彻底根除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执政党自身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曾有人担心反腐败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会挫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甚至会亡党亡国。实践证明,这种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反腐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实告诉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斗,又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复杂斗争。要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的正能量,就必须运用科学方法防治腐败,善于从全面、联系和发展的视角观察问题,善于用协调、统筹等科学方式解决问题。

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正能量,必须强化科学统筹力。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引领反腐倡廉深入开展,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在执法方式上,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强调纪法结合;既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依法使用侦查强制措施,又防止侵犯合法权益;既使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又使无辜者受到法律保护。在制度建设上,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抓住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在权力监督上,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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