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整顿还需“人车共治”

校车整顿还需“人车共治”

9月12日,一辆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GPS)、无校车标志牌的“校车”违规接送学生时被大涌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并于翌日依法暂扣。这是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查处的首辆违法校车。(9月19日《中山日报》)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内心庆幸与苛责心绪交杂。庆幸的是,在交警部门的大力查处下,问题校车被及时发现并整顿,让可能出现的事故“刹住了车”,避免了悲剧的发生;苛责的是,曾经用多少孩子的生命换来的校车血的教训,似乎并没有成为前车之鉴,少数校车依旧我行我素,游离在危险边缘。这次查处的首辆违法校车真的是令人捏了一把汗。

无数血的事实证明,校车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多还在“车”上,譬如防火设施不到位、报警设备未安装等。因此,盯着问题末端抓整治,不让问题校车继续碾压在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之上,是非常必要的举措。应该说,此次市交警部门排查力度是大的、过程也是细的,不因整体形势较好而麻痹大意,这种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和工作严谨的精神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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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有问题,自然要瞄着车来查。但车的问题只是表象,归根结底还是人出了问题。因为,车是由人来开的,由人来管的,开不好、管不好,问题自会通过车暴露出来。就拿车上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无校车标志牌的问题来说,司机到底向校方反映问题了没有?学校直接管理部门有无责任疏忽?校方领导亲自督促检查了没有?有没有相关管理、监督、保障和问责机制漏洞?恐怕,一辆校车问题的背后,能够挖出一系列连带问题。而这些问题根源不在“车”在“人”。

不出事故,无人分析隐患原因;出了事故,恐怕原因分析定能比现在更加透彻。但遗憾的是为时已晚,就是问题找的再深、处罚再严,也不可能将那些逝去的生命、夺走的健康重新“索要”回来。所以,要真正做到未雨绸缪,让事故远离孩子,恐怕车需要查,但人的问题更不可遗漏,更要分析透彻、整改到位。

既然是校车,那么其中就有两个部分,一个是“校”,一个是“车”。因此,整顿校车还需从“校”与“车”两个方面,整顿人的问题。一方面,校车整顿显然不能由交警部门“单打独斗”,而要形成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交警部门自查、外查与监督合力,架牢校车安全通行“三道关口”,做到学校自查有问题坚决不出库、交警部门外查有问题坚决不上路、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有问题坚决不使用,让校车整顿形成多方协同、各司其职、常态查处的良好格局。

另一方面查处虽然是重点,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才是关键。只有在司机选拔、车辆检测、部门协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完善的制度机制,才能调动起各个环节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让校车问题层层减少。这就需要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在立足自身职责完善制度机制的同时,形成校车管理的联动机制和管控网络,避免小问题成大问题,大问题酿大事故。

安全工作要放到天上、落到地下。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更加是头等大事。与其出现事故深刻分析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还不如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一一查出车的问题的同时,更一一纠出人的问题,从而顺“车”摸“瓜”,将隐患彻底排查清楚、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校车安全问题来一次真正的“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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