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完善现代治理(3)

制度创新,完善现代治理(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观察之二

靠制度定边界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以制度划定边界,让市场与政府各归其位,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制度超越”的关键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截至今年5月,全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36%,废止规范性文件11073个,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

从简政放权,到“三去一降一补”;从调节收入分配,到民营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两只手”的密切协同、深入联动,回答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纵观国际经验,那些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共同的一点是市场失灵、政府和市场关系紊乱。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以制度划定边界,让市场与政府各归其位,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关键。

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中破题,让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好”而非“更多”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突围,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土地承包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加入农村土地经营权构成“三权分离”;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发力,从“零门槛”办公司到推行“三证合一”,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巿场活力大大增加……打造政府与市场的良性关系,就是以制度厘清二者边界,管住政府、激活市场。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降低电价、降低征信服务收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10月15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有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贯彻着让企业做得了主、让市场说了算的原则。国有企业是国之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高管薪酬改革到加强国企党建,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到加快战略性重组,不断夯实国有企业这一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一系列改革让更多人分享国企发展的红利。

“放权市场”的制度创新,激发的是市场的活力。三年来,从土地流转改革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财税体制改革到国有企业改革,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种种制度安排密集布局,有的侧重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有的强调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更多的则体现于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最终搭建起规范市场与政府行为的立体体系。

“政府限权”的制度创新,规范的是政府的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改革的目标不是小政府、大市场,而是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政府不是不作为,而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三张清单”,写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方向所在。

有外国学者评价,中国的制度“结合了市场的灵活性与政府的控制力”,有着极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这正是我们制度的比较优势之所在。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有力推动着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更是人类制度文明的全新探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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