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涨沦为备涨的周期循环如何破

禁涨沦为备涨的周期循环如何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去年9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但是,“新华视点”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全国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今年以来启动门票调价程序或已提出调价意向,“禁涨期”沦为多地景区的“备涨期”。一些景区听证会还存在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超幅度涨价等涉嫌违规行为。(10月3日《新华网》)

景区价格的上涨,于现实陷入了一种“涨价——禁涨——涨价”的周期循环中。据调查,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给景区调价设置时间年限。“禁涨令”实行以来,每隔3年,一些旅游景区就迫不及待地准备涨价。8年间,景区门票价格屡屡突破新高,许多景区门票动辄数百元。

2016年又到了景区门票“解禁年”,即便有国家旅游局的“禁涨期”要求,然而依然有不少景区在此期间,启了门票调价程序或者提出调价意向。然而根据旅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若是能将禁涨期变为备涨期,并履行完相关的程序,把本应后置的程序提前,变相的缩短了涨价周期。由此也不难看出,景区涨价的冲动依旧强烈。在“国内景区价格普遍高于国外”的大背景下,景区的任何一次调价动议或者程序启动,都会触发公众敏感的神经。

所以,每到景区涨价之际,也是公众最为敏感之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景区价格的上涨当然有其合理性,不过也有大量的非合理性。尤其是在成本透明度不够,而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景区价格就会受累牵涉诸多因素,甚至沦为少数人的“钱袋子”。景区价格“要不要涨”的问题毋庸置疑,但“如何涨”才是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否则程序性和科学性不能得到确保,那么涨与不涨都会成为“公众的烦恼”。

当前,国内景区没有进行属性划分,国家公园、历史纪念地等作为生态环境与历史遗产,地方财力应当确保其最基础的服务,比如景区的日常维护,景区人员的工资等。而其他食宿、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则可以实施市场化模式,引入相应的市场经营主体。至于收费价格的确定,景区门票价格的上涨,则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让景区价格听证等程序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在很多景区,实行的是本地人优惠或者免费,而外地人则全票的措施。表面上看,这是基于拉动本地消费的差异化处理,实际上则是听证程序不合理的原因所致。国家有明文规定,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并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且保证听证人员有1/3是消费者。结果真正举行听证之时,消费者代表则往往是“被代表”,尤其是作为利益攸关方的“外地消费者”,甚至没有被纳入其间,最终无法改变“本地人听证,外地人买单”的收费现状。某种意义讲,只要能够安抚好本地人,数量庞大的外地消费者无以发声,那么“逢听必涨”则无以幸免。

其实,由于景区门票价格上涨涉及诸多利益,如果不能对既得利益形成约束,那么价格上涨就很难做到科学化、合理化。以听证程序为例,实行异地听证并吸纳外地消费者,则是很好的弥补措施。鉴于景区涨价的复杂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在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加大公共投入以体现公益,强化社会监督预防随意涨价方面应更进一步,多管齐下才能让景区价格上涨,步入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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