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原司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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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提出
2014年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针对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说了三句话,要求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三个关键,处理好五个关系。其中,围绕一个目标指的就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这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次提出。此后,中央开始高度重视。2014年7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提出“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2015年12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在会上再次提出“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71号文件)。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目标。一个口号、概念或目标在提出之后,关键是看如何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什么是知识产权强国,为什么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怎样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等等,这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讨论。
对于如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我们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策略。
一、关注知识产权的获取
在这一讲中,我用专利举例说明。
(一)专利的特点
专利的特点决定了专利有价值。那么专利的基本特点:
1.技术特点
技术特点是指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这是专利获得授权的先决条件。
2.资产特点
资产特点是指专利具有无形性、高效益性和不确定性。无形性是指专利看不见、摸不到,可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高效益性是指企业对专利的投入可能会带来很高的经济收益。比如,你今年投入一万块钱,将来就有可能收入十万、百万、千万,甚至更多。那企业对专利的投入是不是可以永远获得这么高的收益?不一定。这就是它的不确定性。企业对专利的投入有时候挣钱,有时候不挣钱,还有时候会赔钱。例如,企业获得了专利授权之后根本不用,但为了维持专利的存活,每年还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维持费。一旦企业不再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会宣布这个企业的专利无效。这时候,企业对专利的投入就不是挣钱,而是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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