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源远流长的文明历程中,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文明理念与文明特性。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中国与其说是一个政治实体,还不如说是一个文明实体——一个唯一幸存至今的文明。”而在我看来,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绵延至今、从未中断湮没的文明实体或文明形态,就主要得益于中华民族拥有其独具特色且持久一贯的文明理念与特性,这一理念与特性,可以用《易传》中的“文明以止”一语来概括。
“文明以止”的基本内涵
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和人文精神脉络作一整体的观照与反思,以下六个方面是最为突出和鲜明的:一是“旧邦新命”的“中国”意识、“与时偕行”的通变思想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二是“和而不同”的和谐观念、多元一体的综合智慧和“有容乃大”的包容精神;三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贵仁尚义的道德信念和学行一致的教育思想;四是“民为邦本”、以德治国的政治思想和经世济民、天下己任的担当精神;五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和“协和万邦”的天下情怀;六是“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和天人协调的生态智慧。以上六个方面可以说最集中而鲜明地体现了中华文化在意识特性和思想内涵方面的精华,也可以说体现了中华人文传统最具特色的精神特性。
“文明以止”一词出自《易传》中的一句名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谓“天文”是指阴阳迭运、刚柔交错的自然变化过程与法则,而“人文”是指人类制作的礼乐典章制度及其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教化作用。由“人文”与“天文”并举对称可知,“人文”并不与“天文”相隔相离而形成对立,这一点最能彰显中华民族“人文”意识与精神的特异处。也就是说,对于天下的治理化成而言,治国平天下者既须“观乎天文,以察时序之变化”,又须“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人”。两者须相资为用,而不可偏废。可以说,中华民族虽然重视和强调以“人文”化成天下,但其“人文”意识却并不以逆天而行或支配自然为前提,相反,天文或天道自然法则乃是人类所当取象效法的对象,而取象效法天文或天道自然法则却又以人文化成为目的。
“文明”一词在《易传》中凡六见,其一见于《乾文言》,余皆见于《彖传》,《彖传》作者可谓揭示和阐发了一种极富“中国”特色的“文明”观念,而其中“文明以止”的说法尤其值得我们注意。所谓的“文明以止”,其本意是说如果一个人(特别是统治者)的德行能够像天地日月一样正大而光明,并用礼乐来教化世人,那么,天下的人民就会被他的光明之德所感召和指引而遵从礼义,以至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
因此,在中华民族的这一“人文”观念与“文明”意识中,重要的不是通过强权霸道的治理方式来追求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或强制人民屈服,而是通过充分发挥礼乐对人的文明化的教化作用来引导人民过一种道德化的伦理文明生活,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不是通过武力扩张或威服的方式来胁迫异族人民认同和接受自己的文化,而是通过中国式文明典范的内在文化特性的吸引力或修文德以来远的方式来引导对方实现文化上的自我转化与提升,从而实现“协和万邦”、天下一家的目标;不是通过征服自然或无止境地掠取和耗竭自然资源的方式来满足自身不断膨胀的欲望需求,而是通过节制自身欲望、协调天人的方式来追求实现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乃至人与自然万物可持续和谐共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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