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4)

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4)

5、严明党的纪律。

“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习近平要求:“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严明纪律是现代政党的共同属性。“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就是西方国家,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也是有严格约束的,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包括本党的意识形态”。他指出:“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就是乌合之众。“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习近平指出:“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习近平强调:“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6、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零容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反腐倡廉建设,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取得显著成效,群众交口称赞。但是,“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反腐败不封顶、不设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强调,反腐不设限,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高发频发的势头。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不变,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

领导干部要“按照制度规则行使法定权力。”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乱作为,要做到“行有所止”。“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干部要为政清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为党组织,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做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习近平强调:“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了许多实践探索,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是:(1)“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2)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与监督,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3)改革纪检派出机构和巡视制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4)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5)在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等。

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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