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两重维度

聚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两重维度

摘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继承和创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经验和成果,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以身作则,深刻领会《准则》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准则》的内在理念和外在实践的两重维度,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为了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解决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继承和创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经验和成果,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以身作则,深刻领会《准则》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准则》的内在理念和外在实践的两重维度,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内在理念之维

《准则》阐述了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新形势所面临的新任务,从而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并围绕十二个方面,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所应遵循的理念提出具体要求,力求解决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以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

(一)政治性要求

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实践证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准则》要求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并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在具体行动中。

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面,《准则》要求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或阶段的行动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的政治基础。可以说,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这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所发挥的决定作用。

在维护党中央权威方面,《准则》要求全党必须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有“三个看齐”意识,做到“三个坚决”。

概括来说,《准则》充分体现政治性要求。在形式上,《准则》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与政治性要求的全面对接,避免了政治有要求、党内政治生活未规定的疏漏。在规范对象上,对所有党员提出政治性要求,使其成为各级和全体党员进行党内政治生活所应遵行的共同规矩。规范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对象是高级干部,并严格要求高级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调整领域方面,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党内生活、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等方面提出政治性要求。在规范事项上,《准则》实现全覆盖,明确提出加强领导干部个人理想信念要求,并强调党员干部在处理与党组织关系、与人民群众交往,保障其他党员权利,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应遵循的政治性原则。

在内容上,《准则》实现了“合规”行为与“合格”党员的同口径对接。寓政治性于党规之中,以党规促政治性。《准则》将抽象的政治性要求具体化为明确的规范,把政治性要求“定下来”。针对不同主体提出不同政治性要求:对普通党员,提出的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因其肩负重要职责,掌握公共权力,对其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此外,对党内政治生活所涉及具体事项也明确提出相关规定。

(二)人民性要求

《准则》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将权力用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准则》要求全党“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提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

《准则》所提出的人民性要求有助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有助于领导干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端正价值取向,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升到为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这是由于“党与人民群众是血脉相连的”。党和政府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党内政治生活也应围绕如何为人民谋利益这一根本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追求。

《准则》所提出的人民性要求有助于牢固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规范权力的行使,让权力始终行使在为人民服务的轨道上,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准则》要求各级领导自觉地意识到,权力意味着一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义务和担当,不可任性行使、恣意妄为,将其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准则》所提出的人民性要求有助于构建一个人民参与、人民监督、人民考核的监督约束机制。可以说,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人,对领导干部是非功过最为清楚。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的行为,有助于解决权力监督制约的闭合性问题,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