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启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2)

舒启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2)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准则》贯彻党章要求的着力重点

《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重点,把党章要求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落实到了各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具体规定之中。

(一)铸牢精神支柱。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章确立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强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干部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准则》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同时,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意识形态的言行。这些规定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着力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固本培元的基础建设。

(二)压实使命担当。党的历史使命决定着党的行动方向和工作重点。党章规定了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行动纲领。《准则》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强调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这些从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问题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又一个“必须”,精准鲜明、掷地有声,集中显示了党的意志,明确了更好地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的基本要求,着力压实党的责任担当。

(三)强化集中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准则》对此作出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申“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进一步对中央与各地方各部门、地方党委与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作出制度性规定。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在党内选举中的权利、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党员揭发检举的权利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高度集中统一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夯实执政根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准则》强调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分别列出反对“四风”四个方面“重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这些规定着眼于解决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这个党执政的根本问题,表明全党在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行动上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工作上决不能有任何懈怠,自觉坚守初心,确保党始终打牢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五)严肃组织生活。党的力量在组织,党员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党章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准则》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做到“两个坚持”和“两讲两不讲”,即“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这些规定构筑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经受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大熔炉,必将进一步激发党的生机活力。

(六)造就干部队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准则》重点在选人用人、强化监督、筑牢防线等方面立规矩、定举措。把选人用人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把强化监督作为重要举措,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筑牢防线作为重要保障,强调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同时,对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些与时俱进的新规定,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确立了行为规范体系。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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