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悦丽: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六点思考

周悦丽: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六点思考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制度遵循。党内法规是党内具有一定级别的组织制定的,为着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成文形式的党内规章制度。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方式与保障。诚如法的引领、规范、约束和保障作用一样,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40多万个党组织、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离不开党内法规对党员行为、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当前,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需要注意六个问题。

立足党内法规体系现状并回应现实问题

立法应当与时俱进地回应社会现实,立“规”同样如此。建党95年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这为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由于缺乏相应机制,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党内法规数量庞杂、新旧并存,清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到位;有些党内法规更新缓慢、存在缺位现象,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探索没有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部分党内法规操作性不强,实体性规定多、程序性规定少,定性性规定多、定量性规定少;有些党内法规甚至存在同宪法、法律相冲突现象,存在与党的既有方针政策不一致现象;“重建设、轻执行”,有些党内法规形同虚设,等等。以上问题,影响到党内法规的整体质量,影响到制度效力的发挥。只有积极回应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现实需要,立足执政党建设的现实发展,实事求是地研究党内法规的权威性、科学性、合理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才能确保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

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内法规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需要遵循法治化进程,明确指导思想,明确立规目标,科学立规、民主立规。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颁布,作为党内立法法,其为党内法规的制定,确立了理念、原则、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强调,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积极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目标引领发展。认真研究“制定条例”、“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前提下,遵循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党内立法”应当符合时代要求、科学合理、内容完备,实施有力、监督到位,内部统一、外部协调。这是党内法规制定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目标。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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