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顶层设计完善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2)

以顶层设计完善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2)

国有资产保护的话题一直备受关注。《意见》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以制度化保障促进国有产权保护,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完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是产权最有力、最基本的保护方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表示,有效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有助于增加市场交易主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对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较多疑点的案件,甄别和纠正若干典型案例,有利于给社会以法治引导,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产权的普遍认知。

完善保护机制

加强政府诚信、推进依法行政,是保护产权的重要举措。换言之,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关键在政府。

当前,我国公权力对产权的保护依然不到位,公权力侵害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诸如政府违约、政策不稳定,公职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行政干预司法等行为,客观上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产权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无论是产权的有效界定,还是依照法律程序保护产权,都离不开政府作用。从改革实践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于产权保护法治化具有决定性影响。”迟福林说。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

专家表示,在产权保护上,政府必须带头作出表率——

一是要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要严格兑现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PPP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二是要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要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有效解决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扩大化、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随着上述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推进,政府公权力的运行将得到有效规范,这对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权力的权威和公信力,将产生深远影响。”银温泉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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