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林: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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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初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业现代化需要,将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中成效初显。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实际完善培育制度、强化体系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着力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整体框架体系,涌现出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我国于2012年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5年启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在中央政策指引和国家试点示范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目前,全国已有4个省、21个市和487个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训体系,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在培育环节上,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重点,把规范管理作为重要手段,把政策扶持作为重要保障,大力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在培育对象上,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培育模式上,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在培育层次上,主要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中职、高职教育。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基本建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方力量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出了很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地方依托涉农院校,建立职业农民学院,创建“学历+技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有的地方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建设农民田间学校,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走进产业、服务产业;还有的地方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在田间地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在国家层面,成立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通过产教融合探索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路径。

随着培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据2015年对1.3万名青年农场主统计,高中或中专学历占58.9%,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4.7%。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层出不穷,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一道靓丽风景,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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