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的农民法治意识培养(3)

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的农民法治意识培养(3)

三、培养农民法治意识的路径选择

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使农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才能提高法律的权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

1.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要从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出发,针对农民的实际需要,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突出宣传宪法、民刑、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第二,拓展法治教育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如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采用典型案例讲解、设立模拟法庭、放映法律剧目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第三,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农村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

2.健全农村法律运行机制。首先,要完善立法。要立足农村客观实际,从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地方入手,制订出切实符合农民根本利益的法律,不断填补农村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如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规范、“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使农民有法可依。其次,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以权压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不断提高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最后要不断疏通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层面,将广大农民纳入到执法监督之中,完善监督机制,使农民能够监督,敢于监督。

3.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发挥乡规民约的促进作用。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推进基层民主的伟大实践,是农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集中体现了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法治诉求。而在村民自治制度前提下产生的乡规民约是农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对于化解农村矛盾,调节农民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项目“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基层协商民主研究”[16CX06043B]、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多元思潮影响下青岛市民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16CX04032B]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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