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确保实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

发改委:确保实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

拓宽新渠道 挖掘新潜力 培育新动能 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8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十二五”时期,得益于中央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通过“三增加、三提高”,即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提高,农民工数量增加、工资提高,农业补贴增加、社保水平提高,我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年均实际增长9.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73:1。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民增收遇到了新的挑战,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价格走弱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步显现,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增加导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收入增长减缓使得农业补贴难以再大幅增长,农民收入增速已呈现明显放缓趋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回落到6.5%,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综合判断,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传统动能逐渐减弱,新动能培育还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增收已经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拿出长远和系统考虑。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对促进农民增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研究出台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增强正向激励、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带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权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办名义印发实施。

问: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要坚持那些原则?

答:针对当前农民增收形势,《意见》围绕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框架,提出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明确提出了4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多予少取放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坚持就业为本、拓宽渠道。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拓农民增收新路径和新模式。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考虑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加大对老少边穷和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协同发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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