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2016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8日正式施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0月27日审议通过;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
【点评】
一系列支撑性党内法规制度渐次开花结果,为“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提供重要遵循,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正进入“依规治党”新常态。依规治党既是对长期以来管党治党新实践的经验提升和成果巩固,也是对未来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选择,能够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充分体现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
7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京晋浙三地试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正式施行。
【点评】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既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创新,对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 阳平
8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管党治党纪律戒尺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随后,“四种形态”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2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印发,为统计和反映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提供了依据。
【点评】
既牢牢扭住常态,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突出了从严治党到底到边,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理念,不断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被写入党内法规,为强化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抓手。《指标体系》的印发,则使实践“四种形态”有了“晴雨表”。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 曹雪松
9 深化政治巡视推进全覆盖,“回头看”放大和延续了震慑效果
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政治巡视,是2016年中央巡视的重中之重。三轮巡视共覆盖91家单位党组织,完成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全覆盖。对12个省区市杀出“回马枪”,黄兴国、王珉、杨振超等一批领导干部应声落马。巡视工作坚持依纪依规,巡视制度更加完善。
【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了巡视全覆盖的目标,巡视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重大进展,2016年完成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这种分阶段、分步骤的全覆盖,反映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科学规划和有力实施。2016年的巡视工作,特别是“回头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这为2017年巡视奠定了基调,也为十九大之前顺利完成巡视全覆盖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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