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滨:治国理政新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王海滨:治国理政新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需要关注的时代课题。我们既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智慧理解和丰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也要坚持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指导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提供哲学滋养和哲学智慧

面向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种研究理路。这种研究理路注重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寻找能够解释和研究中国问题的分析框架。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注重从动力、平衡和调整三大维度切入分析社会历史问题。一是动力维度上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尤其是生产力的观点。它注重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都强调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二是平衡维度上关于人的全面、平等、和谐发展观点。在《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强烈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公正和不平衡现象,认为理想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三是调整维度上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它强调无产阶级要通过革命消灭私有制,解放无产阶级,进而解放全人类,认为这是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进而走向理想社会的根本途径。针对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和发展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马克思致力于构想动力、平衡和调整能够相互协调、配合的理想社会模式:“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汲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把三种机制的优化、协调、配合作为基本线索,主要解决三个根本问题:改革、发展、稳定。改革本质上是“调整”,发展依靠“动力”,稳定关乎“平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线与核心,就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来解决发展动力、活力与社会稳定和谐问题。作为改革总目标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本质要使我们党和国家成为强有力的调整主体和中心,并综合运用共治、法治、自治、德治等手段,以保证经济社会有序运行,既使发展充满动力和活力,也使社会达到平衡与和谐,并使动力与平衡之间达到优化、协调、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切入点或突破口,首先是直面并注重破解当今我们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般性问题,而是影响当代中国的“命运性问题”,主要包括“发展问题”“稳定问题”与影响发展稳定的体制机制弊端。解决这些“命运性问题”,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一种事关“中国命运”的改革,其本质就是解决“发展”与“稳定”这种“命运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六个“进一步”,蕴含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平衡机制和调整机制。“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讲的是发展动力即动力机制问题;“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讲的是社会平衡即平衡机制问题;“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讲的是调整机制问题,因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党和政府的“调整”水平和能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是科学“调整”的一个结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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