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2)

李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2)

提高市民化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建立跨部门人口数据统计平台,按照统一的城乡划分标准,改进完善人口数据统计,及时掌握人口市民化情况。调整现行城乡划分标准,将现行城镇区域标准“城镇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级单位”,改为“城镇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覆盖的村级单位”,对基础设施已与城镇连通,处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内的村庄和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区域统计。适当放宽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统计标准,对农村地区的散居型社区、中心村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比较齐全、2公里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居住人口达到3000人以上,且非农就业人口比重超过70%的,纳入城镇化统计。

实行有区别的行政区划调整政策。行政区划调整是优化城镇化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特别是通过撤县(市)设区、镇改市,能够有效拓展城镇发展空间,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对撤县(市)设区的标准不宜搞“一刀切”,要因城施策,加大调整力度,完善市辖区布局,提高人口承载能力。要加快出台设市相关标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县改市,强化载体功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要全面梳理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要求,对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环保考核、支农惠农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进行分类整理,结合深化改革要求,加快调整优化,形成政策合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青一班学员、山东省住建厅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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