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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凡:中国的制度优势(2)

有关民主的辩论,实际上是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从古代政治学来讲,民主和专制并不是一个悖论。古希腊政治学并没有把政体分为民主与专制,而是按照执政人数的多少分成六类。第一类是一个人执政的政体,被称为君主制。如果执政的君主是一个遵守道德、体恤臣民、做事有规则的人,那么,君主制可能是个不错的政体形式。第二类是少数人执政的政体,被称为贵族制。如果当权贵族以荣誉为底线、以重信守诺为行事榜样的话,那么,贵族制在历史上也曾是一个受人喜欢的政体形式。第三类是多数人执政的政体,在古希腊被称为共和制。共和制下多数人制定的规则和法律,如果被全体人民执行,就能达到政通人和。

但是,古希腊政治学认为,任何形式的政体都有变质、变坏的时候。如果以上三种政体变坏变质,就会出现另外三种政体形式:君主制变成暴君制,贵族制变成寡头制,共和制变成毫无秩序、规则、道德可言的“民主社会”。“民主社会”在古希腊不是一个褒义词。另外,无论是暴君制、寡头制,还是“民主社会”,都需要一定程度的专制来维持。所以,专制无关执政人数的多寡,它可以是一个人的、少数人的,也可以是多数人的。在古希腊,多数人的暴政被形容为“民主”。

实际上,民主只是一种决策形式,是一种通过投票进行决策的制度。然而,多数人的决策就一定正确吗?西方人谈到民主总会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当时雅典实行的政体制度被认为是典型的民主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民主制被哲学家们认为是一种不理智的政体形式。比如苏格拉底,他曾经说过:至于国家的形式,没有什么制度比一个为盲众所操纵、为冲动所指挥的民主更滑稽的了,没有什么比让一群争论不休的人组成政府更可笑的了,没有什么比匆忙选举、让头脑简单的农民与商人掌握国家权力更可笑的了!苏格拉底不相信民主,但苏格拉底这个聪明的古希腊哲学家,恰恰是被民主的审判程序判处死刑。而这一审判也是非常荒唐,当权者给苏格拉底扣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说他误导青年人。

一些人动不动就羡慕欧美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文明,而西方文明又以古希腊为源头,但我们在研究中却发现,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一开始就不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相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民主一直是多数人暴政的代名词。

(二)关于“在民主国家一定是自由民主”

在民主制度下,人民享有一定自由,因此,有人给民主打上了一个标签,认为在民主国家就一定是自由民主。

从哲学角度来看,自由和民主是一对矛盾。印度裔的美国政治评论家扎卡里亚撰文表示,他很担心美国的自由民主政治传统将要分裂,并最终把自由这个价值从自由民主中排斥出去,只剩下民主。其实,美国的建国者们非常担心民主制度里多数人暴政的那一方面,因此在民主制度中设置了一系列抗衡多数人暴政的机制。比如,最高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等。伊拉克战争以来,美国不仅在国际上到处宣扬民主,还把自己也打扮成一个民主国家,在国内处处以民主、以多数民意行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用《爱国者法》的名义对美国公民的私人活动进行无时无刻的监督,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权和自由。以至于斯诺登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他作为个人根本无法反抗强大的压力,选择出逃国外,把事情公布于众,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美国社会也出现了借民主之名践踏自由的行为。

从根本上讲,民主要求平等,而自由要求无拘无束。按照这个逻辑,如果让无拘无束的自由任意发展,就一定会导致某种程度上的不平等,就会破坏民主的基础。“占领华尔街”等社会运动,都表明近些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均的行为,这恰恰表现出了自由和民主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候,民众就开始以民主的原则质疑自由本身。因此,在社会上就出现了严重的分裂。

美国在阿拉伯国家搞了“阿拉伯之春”等民主运动。许多西方研究者认为,整个阿拉伯国家的民主运动就是美国在背后策划的一场“离岸革命”。但是,阿拉伯国家民主化的结果是极端主义大大扩展了它们的势力。在所谓民主革命获得成功的阿拉伯国家里,大多数上台执政的是伊斯兰党,他们号召以伊斯兰法来统治国家,使社会陷入了严重的不自由状态。所以,从伊斯兰革命、“阿拉伯之春”等民主运动开始,欧美国家的理论家们就开始怀疑,以民主的名义推行各种各样的社会革命能否达到自由民主的目的?现在,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开始怀疑自由民主这个立论是否站得住脚。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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