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资本主义民主的发展状况

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多种不同的民主形式,包括古希腊民主、封建民主等。这些民主形式均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有其自身的发展历史,在兴盛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民主形式在某些时间节点上开始停滞不前并逐渐走向消亡。当今世界主要存在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两种民主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在西方通常被称为“自由民主”,其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定期选举候选人。对许多西方人来说,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1942)一书中对资本主义民主的定义仍然被视为典范:“民主是达成政治决策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个人通过争取人民手中的选票而获得决策权。”熊彼特认为,只有资本主义制度中的民主才能起作用。他提出的理想方案是,建立一个由数量有限的政党组成的体制,这些政党不时地举行选举。值得注意的是,在资本主义民主程序中,熊彼特将选举视为关键。这些选举每隔几年举行一次,这也是普通民众真正能够参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时间。

第二,资本主义民主被熊彼特定义为“竞争性斗争”。自18世纪末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资本主义民主在欧洲逐渐兴起。由于议会是由基于阶级的政党组成的,所以这种民主形式是高度对立的,包括健康和环境在内的诸多议题都变成了政党间被踢来踢去的“政治足球”,结果导致大多数人无法获得公共福利、内部秩序和正义。在疫情大流行期间,我们已经非常清楚地看到这种对抗性。在西方国家,如何应对疫情一直是不同政党之间进行政治较量的主题。其应对措施的低效,使得公众的健康受到损害,西方国家应当对疫情的全球传播负责。在国际关系中,西方国家也采用这种对抗模式,不断指责其他发展中国家,而很少考虑自身问题。

第三,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政党活动范围是有限的,因为它们只能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有人认为,资本主义民主是最完美的民主形式。但在过去四、五十年中,资本主义民主却一直处于停滞和分裂状态。相较于公共事务,一些政客更加关注自己的职业生涯。由于制度上的停滞,普通民众开始对政府和公共机构失去信任。调查结果显示,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多的民众对政府表现出不信任。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系统性的,他们不信任的是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民主的停滞和分裂导致了民粹主义、新法西斯主义、阴谋论、社会动荡等。归根结底,这种停滞和分裂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史上最长的衰退期。

自1961年以来,尤其是自1971年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一直在下降,政府为阻止衰退付出了诸多努力,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计划等,但都难以扭转颓势。究其根本,这种衰落是资本主义经济内部因素造成的,这也是导致资本主义民主停滞、分裂乃至衰落的深层次原因。

资本主义民主在全球扩张中,出现了两个“亚集团”。第一种是“非自由民主”,其采取了自由民主的一些外在形式,如定期选举和议会任期,但最终确保由特定政党来持续掌权。第二种是“殖民民主”。“殖民民主”是指最初移植到不发达的前欧洲殖民地的民主形式,其中本地人口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这一民主形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混乱:资本主义民主固有的对立性转变为宗教党派和“民族群体”、宗族间的利益之争。许多采用该模式的发展中国家对强加给它们的这一民主形式产生了深深的质疑,他们寻求能够真正提供高效的、有纪律约束的和能够实现稳定治理的替代性模式。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

习近平主席曾说过:“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这一观点得到了多方认同。

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和巩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经济基础之上;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坚持民主集中制;共产党代表了绝大多数——农村和城市工人的利益;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极大地推进了民主的实践。一是选举民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它包括下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直接选举和从这些代表大会到上级的间接选举,最终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是协商民主。在协商民主的历史实践中,有苏联苏维埃民主实践的例证,也有1949年之前中国长期革命斗争中红色地区群众路线的实践。从1949年起,协商民主在中国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实现了制度化,从而使协商民主的实践扩展整个社会主义民主系统。从理论层面上看,协商民主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

三是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有着悠久的历史,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都践行基层民主。进入21世纪,中国基层民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基层民主的实践通常始于参与式的预算编制,在中国的许多地方,基层民主的实施范围现在也包括了从长期发展规划到医疗保健等一系列内容。基层民主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实践,并且始终注意在实践中不断反思总结,不断走向完善。

四是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历了争得民主、建构民主、发展民主、升华民主的光辉历程。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了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共产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就要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不过于追求个人利益。党的廉洁性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重视和加强。

五是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源于社会主义制度,并支撑这一制度,其与资本主义法治完全不同。社会主义法治有许多方面内容,在此我想强调“法定程序”的重要性。习近平主席指出:“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主席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从理念到实践的全方位发展,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通过“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现依法执政。习近平主席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这就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在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方面具有主动性和责任感。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导致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不复存在。一些西方国家就此认为,资本主义民主能够真正代表“民主”。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资本主义民主走向停滞、分裂和衰败的情况下,各国学者对资本主义民主的反思以及对于“民主”概念范畴的定位和探讨也走向深入。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在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其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作者现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曾任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教授;译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外马克思主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编译与研究”(项目编号:21&ZD02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21年10月14日。

②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③《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

④《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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