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以综合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

陈龙:以综合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重心在于优化税制和改善营商环境

近年来,国家频频出台减税降费措施,但企业普遍反映税负感仍很重。这其中既有抵扣不足、规定不统一和模糊等政策设计的问题,也有无法落地、操作偏差等执行和征管的问题,使减负效果“打了折扣”,但究其根本在于税制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政府收入体系的不合理、营商环境不佳和综合成本过高等因素。

税制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税制对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抑制效应凸显。在很长一段时间,由于要素成本较低、全球需求旺盛、企业利润水平可观,间接税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不明显。但当前由于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这一状况已发生根本改变,间接税对经济增长的抑制效应凸显出来,加重了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感。一方面,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全球需求低迷和产能过剩引起的供求弹性的变化、利润空间的压缩等条件变化,放大了间接税对商品价格以及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扭曲,这对制造业企业、初创企业以及中小微利企业发展极为不利,也抑制了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另一方面,间接税比直接税更具累退性,低收入阶层由于基本生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高,承受了相比而言较高的税负,造成了税收不公平。同时,这也抑制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在外部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对经济的收缩、抑制效应更为明显,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动力。

受制于现有税制结构,零敲碎打、修修补补式的减税方式,效果显然不会明显。要想真正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感,就必须从解决税制结构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着手。

政府收入体系的不合理。税收收入占比较低,税费关系不合理。2015年,虽然我国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但如果以全口径的政府收入核算,则税收占比仅为55%。目前涉企收费、基金等项目依然偏多,扭曲了税费关系。仅行政事业性收费就包含92大项,而每一大项下又有若干个“目”级小项,合计起来多达数百项;基金预算中收入种类也接近40项。目前,除了社保缴费较高之外,企业普遍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以及工会会费等反映也比较强烈。这些种类繁多、政出多门、设计不合理的基金、收费,特别是一些不规范、设计不合理的收费,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负担,不能只着眼于税,需要进一步清理收费、基金,构建合理的税费关系。

营商环境不佳、综合成本过高。这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削弱了减税降费效果。由于行政惯性和制度不完善、改革不到位等,导致制度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土地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综合成本较高。同时,还存在中介、行业协会、涉企收费不规范问题,有的地方甚至较为混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此外,由于市场交易不公平和市场保护机制不完善,使企业的打假成本、产权保护成本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为此,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着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否则,就会“按下葫芦起了瓢”,导致减税降费效果不佳,无法真正解决企业税负感重的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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