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的探索和奋斗
为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决策,194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任命时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的乌兰夫为绥蒙政府主席。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当日,朱德以八路军总司令名义任命乌兰夫为绥远省主席兼归绥市长(因归绥市被国民党傅作义部占领未到任)。乌兰夫受中共中央之命,随即率一批中共老党员、老干部,从延安出发到内蒙古地区开辟工作。随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同意成立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复电中明确乌兰夫“主持蒙民工作”。从此他担负起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重任。
这时候,从日本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内蒙古东部原伪满兴安地区和中部原伪蒙疆地区,在国共两党和双方军事力量都还没有到达时,一批具有民族意识的蒙古族各阶层人士,分别集中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兴安盟王爷庙、呼伦贝尔盟海拉尔,自发探索战后内蒙古的出路。他们分别在苏尼特右旗建立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在王爷庙建立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海拉尔建立了呼伦贝尔自治省(后改为地方自治)政府。
中共中央从内蒙古在全国革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考虑,认为需要尽快把集中在这三处自发而起的民族力量,引入我们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的轨道。194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发电指示晋察冀中央局和晋绥分局:“应由乌兰夫同志负责拟定我军进入蒙区及对蒙人的纪律及必须注意的事项数则,以资遵守。”“统一西蒙领导。暂规定大政方针由中央决定,实际工作由晋察冀中央局及晋绥分局分别自行处理,而以乌兰夫同志和两个中央局联系,以筹划共同的行动方针及统一步骤。至于蒙古干部,应统一由乌兰夫分配。”11月10日,又发电给晋察冀中央局等:“同意你们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云泽(乌兰夫)同志可留你处主持蒙民工作”。这些指示,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步骤,明确了将要成立的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性质和任务,也明确了乌兰夫是主持内蒙古自治运动的主要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1945年10月上旬,乌兰夫带领少数几名干部,到苏尼特右旗“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所在地,经反复宣传讲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民族政策,很快把这个“临时政府”的大多数人争取了过来。乌兰夫当选这个“临时政府”的主席三天后,就借故将其迁到由八路军控制的张北县,停止了它的活动。过后不久,在张家口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这个“临时政府”的多数人员都参加了进来,它自然就消失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情况,晋察冀中央局报告了中共中央,得到了中央充分肯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周恩来总理为驳斥有人诬蔑乌兰夫“反党叛国”,称赞此举为“单刀赴会”。
解决苏尼特右旗的“临时政府”问题后,在乌兰夫主持下,从苏尼特右旗领来的一批原“临时政府”的蒙古族青年,与来自延安和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老同志融为一体,经过紧张筹备,11月26日至28日在张家口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通过了《联合会会章》和大会《宣言》《公报》等文件,宣言称:“内蒙古人民的彻底解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大会选举产生了以乌兰夫为主席的执行委员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诞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诞生,标志着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了有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奋斗目标的新时期。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是团结内蒙古民族各阶层和各族人民的一面光辉旗帜。乌兰夫一直高举着这面旗帜,引领着内蒙古人民由胜利走向胜利,直至取得民族自治运动的彻底胜利。
1945年12月初,内蒙古东部战后建立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本部派蒙古族青年包玉琨到张家口联络。乌兰夫在接见他时知道了东部战后的大致情况。经请示晋察冀中央局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组成联合会东蒙工作团赴内蒙古东部调研,谋求尽快把内蒙古全区域的自治运动统一起来。
当时中共中央正在考虑如何解决内蒙古东部的问题。1946年2月18日,中共中央电示有关中央局、分局领导和乌兰夫称:“林(彪)前所告内蒙人民革命党纲领过左,我们不能赞成该党之纲领及活动,如有可能,应劝告其改变方针。”不久后又指示:“耐心说服他们,改变作法”;“警告如他们坚持现在的作法,我们即不能支持他们,必要时还要声明与他们无任何关系。”3月10日,中共中央再次发报强调“对东蒙自治政府政策应慎重,并要相机说服他们接受区域自治,但仍应以团结为主,不要操之过急使他们离开我们趋向国民党。”
根据中共中央决策,1946年3月底4月初,由中共中央冀热辽分局直接领导,在乌兰夫主持下举行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会议采取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双方代表会谈形式。在预备会期间,双方争论激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方主张内蒙古自治运动由他们战后建立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并主张要像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那样“宗藩”式“自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方的主张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即中国工人阶级是统一的,中国共产党是全国统一的党,属于中国一部分的内蒙古革命,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关于“自治”问题,我国历来是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华各民族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只能在中华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平等、民主自治”的“民族区域自治”。双方主谈代表翻来覆去讲自己的道理,就是达不成共识。
关键时刻,乌兰夫有针对性地做了东蒙主要代表人物的工作,与他们达成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人民才能获得彻底解放;只有在中华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平等、民主自治”即“民族区域自治”,内蒙古的蒙古族同胞才会有光明前途的共识。其后,乌兰夫又趁热打铁,亲自到东蒙政府代表会上做工作,推动他们转变了态度,在一系列主要问题上达成了共识。4月3日,双方举行全体代表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补选联合会(东部)副主席、常委等,健全充实工作机构,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对全区域自治运动的统一领导。
“四三会议”后一个多月,在中共中央西满分局领导下,1946年5月25日至27日,举行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会议,贯彻落实“四三会议”讨论通过的《主要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兴安省民主政府,组建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撤销了自成体系的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自行解散。至此,内蒙古东部实现了由民族革命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一批民族革命者一跃而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者。促成“四三会议”由激烈争论到快速达成共识的这一举措,充分显示了乌兰夫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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