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五一大会”创建内蒙古自治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确定的内蒙古自治运动先成立“联合会”,待群众普遍发动起来后再建自治政府的两步走方针,1946年8月1日,乌兰夫向中共中央提出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议。11月18日,中共中央西满分局也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同样建议。12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按照中央指示,乌兰夫带部分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人和机关人员,于1947年2月抵达兴安盟王爷庙,开始筹建内蒙古自治政府。在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下,由乌兰夫主持在哈尔滨召开由各方面主要领导人参加的筹备会,起草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组织法》等文件草案,提出了临时参议会和自治政府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等。为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代表会议的领导,确保代表会议成功,建立了以乌兰夫为书记的会议党团组织。为了提高联合会执委和代表会议代表思想认识,代表会议前先召开联合会执委扩大会议,提前到达的代表会议代表都先参加执委扩大会议。人民代表会议进行到将要选举时,少数几位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已是中共党员的同志)出现了思想反复,突然又提出一年前在“四三会议”上已解决的“建什么党”和要“什么样自治”的问题,并列了一个“不选除乌兰夫以外的延安老干部、不选抗战胜利后参加工作的青年、不选汉人”的所谓“三不选”,私下在代表中传递。这种情况一出现,就遭到多数代表特别是农牧民代表和青年代表的反对。以乌兰夫为书记的会议党团组织分析情况后,认为“建什么党”不属于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留待会后解决,当务之急是排除“三不选”。经过耐心做思想工作,把绝大多数代表团结了起来,按预定方案选举产生了临时参议会和自治政府。1947年5月1日,乌兰夫代表当选的自治政府成员宣誓就职,宣告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代表会议胜利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代表会议后,乌兰夫主持召开党内会议,本着团结的精神耐心帮助思想出现反复的同志,使他们提高了认识。5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内蒙古的党组织称“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6日,作出《云泽(乌兰夫)等九位同志为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委员的决定》,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共产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自治运动取得基本胜利。从此,内蒙古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提,就是1946年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内蒙古自治运动开展较早的锡林郭勒、察哈尔、昭乌达三盟,在农村掀起“清奸反霸”群众运动高潮时,牧区受农村影响,也斗牧主分畜群,特别是昭乌达盟,仿照农村做法提出“牧者有其畜”。这些不同程度的“左”倾错误,加剧了社会不稳定,给本来就脆弱的牧业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乌兰夫和自治运动联合会发现后,及时制止了他们的错误做法,同时开始分析研究牧业和牧区特点,思考探讨符合实际的特殊政策。1947年5月以乌兰夫为书记的内蒙古共产党工委成立后,特别重视这个问题。1947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发布后,农村开展土地改革时,对牧区民主改革特别强调要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铺开。1948年6月,乌兰夫在扎兰屯主持召开内蒙古共产党工委会议,重点总结牧区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牧区民主改革提出“废除奴隶制削弱封建”,除罪大恶极的蒙奸恶霸外一般大牧主不斗不分。7月在哈尔滨召开旗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时,乌兰夫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牧区民主改革的政策,后来逐步完善被凝练为“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三不两利”政策。以后针对日伪长期统治造成的牧区经济凋敝、人口下降的实际又提出“人畜两旺”的方针。这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受各阶层拥护的切合牧区实际的政策,是以乌兰夫为书记的内蒙古共产党工委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保证了牧区民主改革的顺利平稳进行,充分调动起了各阶层的积极性,在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和支援解放战争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内蒙古乃至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后来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回首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如火如荼的历程,每一项重大决策的成功实践,无一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共同奋斗的结果。我们从中得到最重要的启示,就是“理解、包容”,这是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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