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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强:十八大以来的党内法规建设及其发展趋向(5)

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就是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办好中国所有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关键也在党,所以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就要全面从严治党。那么,怎样才能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办事,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这里的制度最主要指的就是党内法规制度。过去我们也有制度,但是为什么我们对党内法规的建设却没有像现在这么重视呢?为什么没有取得像现在这么显著的成效呢?习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有些还不够健全,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没上锁。或者栅栏太宽了,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那也不行。现有制度都没执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预言也会是白搭。所以,我说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习总书记有两个形象的比喻,叫“牛栏关猫”“麻杆打狼”。但无论是“牛栏关猫”还是“麻杆打狼”,都是不行的。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对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习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努力推动形成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习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那么,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什么?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所以习总书记指出,所谓的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法大还是权大则是一个真命题。我们所说的“以权压法”就是法和权之间的问题。

云南省原省委副书记仇和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饱受争议的人。仇和最初在江苏搞改革的时候,大刀阔斧,完全突破了法律的底线,但同时,他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调到云南之后,他还继续复制在江苏的那一套工作方法,最后锒铛入狱。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明确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而仇和的这些改革,很多都是突破了法律底线、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因此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说,由于仇和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向党中央看齐,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那么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就只能咎由自取。因此,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我们提的要求,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改革。

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最鲜明的主题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而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是紧密结合的,所以全体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刘玉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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