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第一责任人意味着什么?就是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如果主要负责的同志在重大决策上没有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而造成了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将这个制度细化,2016年1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中有一项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所以,党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推行党内法规建设不利,按规定就要承担责任,而且承担的是第一责任,对此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
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也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治标,还要治本,我们当前的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那么,治本之策到底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我国来说,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二者是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的。
我做过一个报告,讲的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廉政建设对应的是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建设对应的是全面依法治国。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把党内法规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联系起来,并将它视为制度保障,可见习总书记对党内法规是何等重视。我们要向习总书记看齐,把习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下去,这样才能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因此,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的重大决策部署就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们党内法规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并且把它提高到管党治党、国家治理、中国梦实现的层面,并将其视为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保障。所以说党内法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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