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2017年党委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党委副书记2017年党委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核心提示:全体纪检干部必须做到打铁先得自身硬,带头讲规矩、守纪律,确保自身干净磊落,使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有硬气、更具权威性。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即将印发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防“灯下黑”。

受集团公司党委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6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一、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集团公司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攀枝花市委、纪委和中冶集团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切实统一思想。集团公司党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中冶集团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精神,并为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016版)》、《新党章学习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用于自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精神更好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增强纪律观念。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先后邀请攀枝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群林、市纪委常委杨仕国分别到公司作了有关《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主题宣讲,邀请焦裕禄女儿焦守云作了《我的父亲焦裕禄》的专题报告;组织《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覆盖面达100%,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集团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并全面实施了以“党性觉醒、党员出列、党纪在前、党委到位”为主题的活动方案,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404人,签订廉洁承诺书404份,制作“唤醒党性、宣传党纪”微视频2个,组织 “党纪在前、党委到位”廉政谈话378人,并充分利用报刊、板报、内网、微信等载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

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继续分批次组织总部机关及7家二级单位助理以上领导、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及领导干部家属共计580余人参观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反腐宣传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和自由账,进一步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二)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认真谋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2016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冶集团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的目标任务,并逐一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同时,组织23家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两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责”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实施。

紧扣责任重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工作;多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亲自安排突出问题的整改,亲自过问重要问题线索的查办;多次在集团公司重要会议上安排布置或特别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总部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分管系统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经常利用分管系统工作例会强调提醒廉洁自律,安排系统内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整改。

抓住重要节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按照中冶集团党委的要求,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了全公司范围内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自纠自查活动,并接受了中冶集团第一检查组的现场抽查,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安排进行了整改;3月,集团公司接受了四川省纪委对攀枝花市的暗访检查,未发现我公司存在“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的情况;在五一、元旦期间,两级公司纪委采用明察暗访或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节前廉洁短信提醒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否存在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或大吃大喝现象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抓好问题整改,认真配合政治巡视。集团公司党委安排各系统及所有二级单位按照政治巡视清单全面自查、认真迎检;在巡视意见反馈后,研究制定了全公司的整改方案,要求相关系统及单位从细节入手全面抓好整改,现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坚持常抓不懈,保持日常监督提醒。集团公司纪委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机会,随时强调提醒廉洁自律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加强与财务、费控、人事、物资供应等业务部门的联系,随时提醒强化系统管控和监督;适时开展廉政约谈、任职廉政谈话及未能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提醒谈话,全年开展谈话142人次,保持提醒督促常态化。

(三)强化系统建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加强制度完善,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党委工作制度、纪委会议事规则、廉政谈话实施办法、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礼品礼金及涉案款物上交管理规定等多项工作制度,编制了《十九冶党委工作制度及流程汇编》、《十九冶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指南》,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标准,为夯实基础工作及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换届改选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了集团公司新一届党委、纪委班子,督促指导八个二级单位完成了换届改选工作,督促指导三个二级单位完成了党委班子成员的增补,明确了所有党支部必须设置纪检委员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强工作创新,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关注试点过程,推动工作创新。在工安分公司试点开展的“家属助廉”活动,在工业建设分公司试点开展的“实施廉政风险清单”活动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年底已安排总结交流,在全公司进行了推广。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履职能力。实施以会代训5次,通过系统例会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相关业务知识及工作流程等进行系统讲解和交流;开展专题培训两次,尤其是在中冶集团政治巡视后,对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组织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外培,安排3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上级组织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帮助开展自学,购买发放了党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速查、纪律审查程序图解等实用书籍,供纪检干部自学及应用。

加强目标考核,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效。年初,采用严格打表考核的方式对21个分子公司2015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考核,考核成绩进入各单位综合业绩考评。同时,明确了2016年的重点工作及目标,制定了考核细则,加强了过程评价,用严格的考核助推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助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真正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四)聚焦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的工作力度

严格廉洁审核,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按照党管干部原则,2016年提拔使用的集团公司管理干部均履行了民主提名、考察考核、征求纪委意见、抽查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党委会讨论通过和公示等程序;10月份,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集团公司管理的x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严格考核;集团公司纪委对x名拟提拔干部、44名拟出国人员、6名党代表候选人及x名拟推优评先人员进行了廉洁审核;组织x名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事项,申请及接受核查x人,对其中未能如实填报的36人分别发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如实补报,且全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合格率不高及补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2015年以来抽查核实的结果向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了书面通报,要求加强在审签环节的把关力度,多提醒,严要求,提高个人事项填报的准确度。

规范线索处置,严格依纪依规纪律审查。强化问题线索的收集,明确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或发现问题线索时必须及时移交纪委,着力拓宽线索来源;强化问题线索的管理,安排专人实行集中管理,建立一事一档;强化问题线索的核实,强调调查过程规范严谨,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8件,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其中政纪立案1件,行政警告处分1人。

一年来,集团公司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政治巡视、专项检查及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来看,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压力及效果层层递减现象,越到基层越是弱化;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同级监督和对外地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包括海外项目部)的监督。

二是二级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参差不齐,仍有部分二级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方法不多,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

三是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考核力度不够,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检查力度不够;二级单位对基层党支部的检查考核力度还急待加强。

四是二级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不到位的情况,存在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规范性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及上级要求的情况。

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抓紧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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