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网络立法
网络空间虽然是无国界的,但是网络技术的运用和管理又是有国界的。在国际上,网络空间要遵循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能干涉他国的主权和内政。在国内,网络的管理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所以,习近平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网的一件大事。
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要在网民自由表达和良好秩序之间保持适度张力,对社会各项事业和领导干部的善意的、具有建设性的批评,无论何种方式,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和风细雨”都要细心倾听。“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对互联网企业,要政策引导与依法管理并举,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特别是对于网络金融诈骗,要严厉打击。
六、网络信息的国际视野
互联网的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互联网使社会元素如资本、信息、价值观、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使世界各国密切联系为一个整体——地球村,各国利益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它可以使各国进一步交流互通,促进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但同时也出现了网络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习近平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提出:“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在2015年的第二届国际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提出了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习近平还提出了“五点主张”:第一,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第二,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第三,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第四,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第五,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其存在和发展的目标应该是造福全人类。习近平向全世界传达了国际互联网治理与合作的“中国声音”,提出了世界互联网共同进步繁荣发展的新主张,也表明中国在世界互联网领域的自觉担当和对全人类的高尚承诺。
习近平的网络观阐明了网络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探索了网络发展的规律,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政策支撑。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习近平的网络观是在信息化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作者: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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