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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国家发展的生命线(4)

1949年,中国革命打破了资本主义社会留下的财富结构,建立了新的基础。当然,我们现在的这些基础还在建设当中,还没有完全成型,那么它应该是什么样的,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总结。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说,像资本主义社会这样一个固定由有钱阶级和无钱阶级构成的经济结构,这种财富结构,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如果我们进行横向比较,这不就是我们最大的优势吗?我们走到哪都可以跟他们讲,这就是我们国家最大的平等,这是他们所没有的。我们国家能够发展,每个人能够靠着自己的本领、能力去为社会做贡献,应该说都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实现的。这个西方人不愿意讲,他只讲你把我们的财富剥夺了,想在我们这宣传私有制这一套,对吧?我们这里要区别,作为共产党人,我们尊重私人财产和公民财产权,而不是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这里是有区别的,大家不要混淆。中国这一点西方是没有的,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一个平等。

刚才我讲了,在革命时期,军民鱼水融成一体;在建设时期,我们一个很大的贡献,也是世界上没有的,能够体现尊重主人翁、尊重劳动的就是《鞍钢宪法》,具体可以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

“两参一改三结合”实际就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群众参加管理,用这样的办法来实现我们对社会主人翁地位的认可,把实践放在首位,体现我们这么一种认知。实际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做法在世界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日本就很接受这个思想,也把工人的创新都作为提高生产效率,完善产品有益的经验从我们这借鉴去了。我们现在有些地方反倒对执行“两参一改三结合”有些犹豫,或者说执行不力。

我想从两个大的方面讲,推动我们国家迅速向前发展的实践。在管理角度,我们实现了一个伟大的转变,国家行政机关、各级政府,在这里工作的公职人员,已经从社会的统治者转变成社会的管理者,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这种转变和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我们党笃信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完全相融相匹配的。我觉得这也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相比所独有的一种优势,或者叫独有的政治优势。为什么这么讲?咱们举一个非常现实的例子。为了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各级政府都行动起来了,我本人曾经参加工作队在农村工作过,有一点点小经验和体验。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一个优势。我们的各级领导、工作人员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不是到那去做官的,他到那去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去为人民解决现实问题的。新闻报道当中有很多,各级省委明确要求干部要下乡多少天,要有时间的保障,要和贫困户结成帮扶的对子,落实在人头上,一定要把贫困户带动起来,帮他脱贫。这是一个最实在的例子,其意义是多方面的,说明我们国家管理队伍确实很好地承担了社会的管理责任,不是当官做老爷,不是社会的统治者。可能有的同志说,你说的可能还不全面,比如说西方发达国家,人家也叫文官,人家是靠法治,也不好说人家就是统治者吧?这些同志说的有一定道理。那么行政机构是什么?是执行任务的工具,它不是统治集团。谁是统治者?是那些财阀,是财阀在统治,通过利用国家的行政机构,利用这些机器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在西方或者说发达国家讲的是法治,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概念是什么?就是一切要按照法条执行,第二就是执法人员是专业的,不是谁都可以执法,是要由专业、法定的执法队伍来执法,这是法治国家的核心概念。

我以前在政协工作过,就曾跟大家进行过这方面的讨论。我觉得法治当然是重要的,这种方法是我们要学习的,但是一切都靠法律,行得通吗?这也存在一个很大的疑问。在发达国家,有两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是美国,一个是法国。美国是什么例子呢?美国是事无大小都要打官司,美国的律师行业非常发达。它的弊病是什么?弊病就是由此带来的行政成本很高,社会成本很高,很小一点事也要打官司,费时间费金钱。法国是另外一个例子,因为法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据说现行法律有28万之多。大家想想,几十万条法律,能都记得住吗?这样肯定是有法可依了,但是不一定都记得住。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恐怕是法律永远是滞后于现实的,你也不可能在法律上用文字写得方方面面都规范到位,对吧,那没有规范到的怎么办?如果按照严格的法治精神,那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做,只要法律写了我就要做,没有要求的我就可以不做。那么好,如果我们按照这条来处理扶贫的话,你想想会出现什么结果?如果我们的法律,我们的行政法规不把方方面面的这种情况都考虑到,我们的干部们就可以说,这个法律没规定,我可以不做,我这是合法的。大家看,现实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冲突?我们讲为人民服务,只要是人民的利益,符合人民的利益,我们就要做。我想,如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法律,那这就是我们的法治。我不需要具体要求你哪一项,把它用文字表述出来,我们只有一条,就是只要符合人民利益的事,我们就要做。

我接触过很多基层干部,比如说在城市街道,规章制度没有的事他们做多了!我觉得就是超出了规定,这一点恰恰体现了我们为人民谋利益,只要人民利益需要,我们就做,恰恰是超出了西方的法治。这是他们所办不到的,是在我们的制度下,在我们的法治情况下办得到的。他们的法治比我们的法治缺了这一点。把党的领导和法治相结合,核心是在为人民服务大前提下的法治。就是说,只要是人民需要的,我们就可以做,当然,我这么讲并不是说我们今天的法治就很完善了,大概经过十年,我们的制度就会更加完善。今天我们只能说在核心问题上,我们刚才讲三个大的方面都具备了西方所没有的,而中国之所以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把人民放在心中,把人民利益作为自己所有行为宗旨的党,党和群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责任编辑:刘玉婧校对:田甜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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