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2)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2)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在一级政府的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地位,决策结果通常与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将长时间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尤为重要。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体现社会道德要求,并与社会道德形成良性互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重视决策的社会效果,重视决策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引导作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发展、特种行业监管等重要领域,应当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等目标为导向,出台有利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决策,对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行政决策,要果断制止,防止错误决策对核心价值观的不利影响。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形成实质性、回应型参与。目前,在一些地方的重大决策中,行政机关对公众意见的回应不够,导致公众失去参与热情,民主价值大打折扣。在决策形成阶段,要积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应当对社会公众、新闻媒体提出的主要观点和意见进行回应。对于争议巨大的公共政策,可以进一步提供讨论与争辩的平台,鼓励形成充实有效的辩论,保障民主价值的充分实现。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主要过程,是行政机关与民众接触最为密切、最为频繁的环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和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执法活动,有助于促进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遵从与敬仰,同时也有助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等痼疾,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应当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行政执法体制符合制度文明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在部分行政领域,各级执法机关的力量并未与该级政府承担的管理职能相匹配。执法机关的层级过多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责任与执法力量不能有效下沉,在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缺乏应有的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难以保障执法效果。应当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中间层级,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综合执法,以科学的执法体制机制,保障法律所追求价值的实现。

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范围,科学分配执法资源,优先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管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健康和安全之事,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为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的执法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借助执法活动的开展和执法结果的公布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促进和引导市场从业者在相应领域严格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应当创新行政执法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在法治框架内,综合运用守法诚信褒奖、违法失信惩戒等机制,形成相对人自我约束、行业自律的社会效果。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规范和引导征信业的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探索推动相对人违法信息记录与个人信用记录、保险费率等挂钩,通过信息机制和声誉机制,将正面的激励作用和负面的威慑效应相结合,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动遵守市场秩序,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诚信氛围的形成,打造诚信市场、诚信社会。

应当重视执法手段的更新,重视行政执法中教育、调解、规劝、疏导等手段的运用,融法、理、情于一体,将行政执法外在的强制力、威慑力和内在的指引教育作用相结合,推动行政执法从对相对人的刚性约束,逐渐转化为对相对人的内心引导。要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软性手段,缩短执法者与相对人的距离,使相对人能够真正理解执法者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主动尊法、守法,彻底扭转实践中存在的“以罚代管”“以批代管”等不当执法习惯。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者时刻意识到自己的任何一项执法行为和执法活动,都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前一阶段某市城管上街撕春联的行为,不仅不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而是对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损害。对于此类执法行为,应当引以为戒,坚决防止。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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