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家国同构是一种治理模式(2)

王利明:家国同构是一种治理模式(2)

家国情怀注重爱家与爱国的一体性

古人讲,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只有在家尽孝,才有可能为国尽忠。儒家所要求的国家秩序,实质上是家庭秩序的扩大反映,爱家和爱国由此有了高度的一致性。虽然这种认识产生于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但其现实意义不容忽视。东汉经学家马融在《忠经》中认为:“夫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也。是故一于其身,忠之始也。”其含义是指,忠的精神和行动是在个人身上形成的,它表现于家庭伦理中的孝慈,而完成于献身国家事业。曾国藩的《家书》提倡尊重长辈、关心平辈、爱护晚辈,又在此基础上将其上升到对国家的尽忠,至今仍有感染力。“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和“国”难以割舍分离。如果把“家”比作小河,把“国”比作大河,小河枯竭了,大河也会成为无源之水。就此而言,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基石。齐家是为了治国,治国首先就要齐家。从大的方面讲,对家庭的责任也是对国家的责任,而对国家尽责也是为了家庭的和美幸福。正因为“国是最大的家”,所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家庭关系,倡导恪守孝道、教育好子女、树立好家风,也是家国情怀的重要内容。

家国情怀强调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国”是“家”的延伸,“家”和“国”在多数情况下是利益同向的。不过,“国”既不是卢梭所指的个人之间的契约式集合,也不是家庭之间的契约式集合,也不能等同于各个小家。“家”和“国”的利益有时也会发生冲突。深明大义的读书人往往会将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于最高的位置,家庭、个人利益要为之让步。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千百年来,深明大义的读书人,也是以国家民族大义为重的人,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故而,齐家治国情怀还表现为在把个人、家庭利益和国家、民族利益结合的同时,又将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于最高地位;在国家、民族的利益与家庭、个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取国家、民族的利益而舍家庭、个人的利益。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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