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过去一年立法工作新特点(3)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过去一年立法工作新特点(3)

摘要:开门立法,倾听民意,让每个公民的智慧在法律中闪耀光芒,让每个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说,“打开大门”汇聚各方声音,早已成为了工作常态。

让民智在立法工作中闪耀光芒

“儿童收看黄金时段16点到19点节目时,广告每小时不应超过8分钟”“应当明确规定禁止对儿童播放的广告和限制对儿童播放的广告内容”“建议对各种零食、食品广告加以限制”……

2016年4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琅琊路小学9名小学生来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改广告法的建议。

这份特别的立法建议,引起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工作机构的重视。在认真研究并转送相关政府部门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向同学们回信,告知建议的研究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反馈,并感谢他们提出的立法建议。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以正式回函的方式,对小学生的立法建议予以回应。

开门立法,倾听民意,让每个公民的智慧在法律中闪耀光芒,让每个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说,“打开大门”汇聚各方声音,早已成为了工作常态。

“当下,公民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立法不能满足于听取意见等规定动作,还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说。

翻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围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的创新举措跃然纸上——

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邀请代表参与到立法调研、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中去;

先后就7部法律草案8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为国家立法提供着“基层视角”,让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这样总结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

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以来,法治中国的牢固基石正在人民手中筑就。中国的“立法工匠”将一如既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法治的经纬编织更加宏伟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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