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新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抓在日常 严在经常

摘要: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有着清醒认识。

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党委示范带头 引领责任落实

自治区党委着眼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以实际行动表明,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是一句空话!

“扎扎实实把这三个文件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自治区党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发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号令。

自治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班子带头是鲜明特色。2016年11月17日,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闭幕不久,新选举产生的九届自治区党委就制定实施“约法十章”,从坚持忠诚坚定、保持一致,坚持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坚持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10个方面,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出高标准。

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大事来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2次。本着严管厚爱、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的理念,围绕“纪律”这个关键词,在全区启动“纪律教育年”,覆盖7万多个党组织140余万名党员的纪律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钉深砸实。

针对不正之风出现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党委研究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三项治理”。据统计,全年查处“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665件,处理801人,党纪政纪处分590人;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20191件,处理21651人,党纪政纪处分1061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294件,处理1348人,党纪政纪处分1162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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