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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志男:从反腐败看政府治理创新——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3)

3.完善选人用人体制,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保证

“用人腐败”堪称“最大的腐败”。在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中,有不少涉及地方干部任用中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

在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证。该条例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从原则、标准到程序、方法,都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可以说,“《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注重干部成长的规律,注重干部工作的规律,堪称“中共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重要文件”。

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2016年8月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的制度规定。应该说官员能上能下,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而只是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一环。围绕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总任务,最终要实现的是“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三管齐下,才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含义。

同时,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又一个突出问题。中组部负责人在就《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出台答记者问时指出,在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的背景下,制定这一基本性的文件,十分及时和必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2014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超职超编其实是“官本位”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这必然会导致财政支出的增加,说到底,是对纳税人所缴纳税款的滥用。

4.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意识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认真梳理近四年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50多部党内法规,不难发现,这些党内发挥相互之间紧密联系,可以说是贯通工作上下左右,制度的笼子不但扎紧扎密了,而且加固上锁了。纪律是铁、纪律是钢,纪律不能“商量着来”,纪律没有“情有可原”,纪律不搞“下不为例”,纪律更不会“法不责众”。

(二)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基石

2017年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报告。讲话指出,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确实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责任编辑:余永峰校对:张凌洁、刘玉婧、王莹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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