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
(一)抓好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和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州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按时完成,进一步提高群众参选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
2、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x办发〔2015〕x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委厅发〔2016〕x号)精神,抓好凯里、黄平、镇远三县(市)试点工作。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围绕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转化协商成果等重点,提高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水平。积极探索推广台江县“十户一体”、丹寨县寨管委、三穗县“党社联建”的经验,开展民主协商。探索“微自治”路径,推动民主自治向村(居)民小组、城市小区延伸,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3、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纪发〔2011〕2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民发〔2016〕23号)精神,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依法推选并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按照《贵州省村务公开办法(试行)》(黔民发﹝2010﹞4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间,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村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扎实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1、以麻江县“三到社区”为基础,大力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实行职责职能“清单化”,完善“政社互动”运行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推动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人民群众得实惠。
2、持续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的意见(黔民发〔2016〕24号)精神,按照“精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立足“减负”,着眼“增效”,防止“反弹”,在全州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组织“减负增效”督查,切实巩固“减负增效”成果。
3、完善“三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三社联动”,即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融合发展机制,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稳步推进社区为民服务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扶持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类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项目运作社会化。
(三)聚焦民生服务,加快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大力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争取上级社区建设项目,增加地方财政投入,配套社区建设资金,稳步提高全州城乡社区建设达标率。
2、加快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打造“社区+”平台,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以凯里市未来城社区为试点,鼓励和支持超市、电信、邮政、金融等服务企业到社区设立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市场化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志愿互助服务,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方便居民群众生产生活。
3、加强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创建工作。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四个方面来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完善程度。重点加大对锦屏、天柱、台江胡工作指导,力争启动创建活动。督促施秉、镇远、岑巩、三穗、从江、榕江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4、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开展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典型,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增强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要求,启动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寨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
1、加强村(居)“两委”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全面做好新一届“两委”成员的培训工作,抓好村(居)主任的培训,切实提升“两委”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执行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开展协商民主、善做群众工作、创新社区治理以及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2、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各县(市)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社区工作,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