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处理和协调好四方面关系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针和实施路径。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害就在于,要处理和协调好四个方面的矛盾关系。
一是新和旧的关系。当前,中国经济中的突出问题是,旧的供给体系中存在产能过剩和有效供给、优质供给不足的现象,而以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中高端需求又得不到有效满足。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的动力支撑体系,仍然要坚持以强化传统制造业全球竞争力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扩张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既要瞄准以提升产品品质和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的中低端制造能力改造,也要加快塑造以创造高附加值和高收入工作岗位为主的高端制造能力建设。
二是实和虚的关系。当前,中国房地产的过度投资投机行为,既成为引发中国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助力器和导火索,也对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的生产成本、高质量投资动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均造成了不可忽略的负面效应甚至抑制效应。因此,要振兴实体经济,守住中国经济增长的制造业根基,就必须处理好控制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合理发展关系。
三是内和外的关系。当前,既要继续坚持通过对外开放和适度技术引进,来强化中国实体经济的技术能力和全球竞争力,更要有效激励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端制造体系的构建。特别是要关注在进入创新驱动和需求升级驱动的特定发展阶段,国外企业对中国本土市场高端需求的抢先布局、创新竞争和技术封锁效应的强化等现象。
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当前,中国各级政府或多或少地对政府和市场的合理边界和各自功能把握方面,存在认知不清甚至定位混乱的突出现象。这既抑制了市场机制的合理激励功能,又扭曲了政府应该有的正常基本功能,导致实体经济面临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高度特征不相对称的不合理税费成本和高制度性交易成本。
正是认识到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中的这四大主要矛盾问题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实施,分解和落实到“三去一降一补”五个具体工作任务,作为各部门各级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和考核细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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