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为“五通”助力护航(2)

法治建设:为“五通”助力护航(2)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对国际法有很多贡献,比如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近年来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相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一定有机会把这些原则、理念具体化,形成新的制度。以前我们主要是接受国际法,甚至要把国际法转化成国内法,未来我们要更加关注如何把国内法转成国际法。

新理念新姿态引领国际法治建设

主持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带一路”建设能否顺利实施跟我国制定、实施国际法律规范的能力密切相关。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应以怎样的理念和姿态去引领国际法治建设?

王丽:要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遵守现有的国际条约和所在国的法律。要遵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平等、有偿、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要遵守强制性规则,比如到某个国家投资,必须遵守其相关投资规定和法律。

车丕照: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对国际法有很多贡献,比如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近年来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相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一定有机会把这些原则、理念具体化,形成新的制度。以前我们主要是接受国际法,甚至要把国际法转化成国内法,未来我们要更加关注如何把国内法转成国际法。

主持人:对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建设,二位还有哪些建议、愿景和期待?

王丽:“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要以满足实践需求为第一要务,特别是要建立跨境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此外,建议我国颁行“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法,把我们的愿景与规划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在投资、贸易、合作方面所能获得的支持和帮助等。

车丕照:中国政府在未来法治建设方面将会提供新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第一,价值目标的多元性。以往的区域性安排基本上是以经济为主要目标和价值导向,而“一带一路”除了经济目标之外还有其他目标,比如民心相通等。第二,很多“一带一路”项目是在相关国家政府主导下实施的,因此,我们要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在探索政府和市场关系及发挥作用方面提供新经验。第三,软法和硬法的结合问题。期待在未来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为国际法治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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