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为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摘要: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把整治基层微腐败作为重中之重,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2015年以来,各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439件;党纪政纪处分12212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105人;移送司法机关524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080件,党纪政纪处分2480人。

(六)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巡视利剑震慑作用凸显

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省委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坚持听取每轮巡视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8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巡视工作。研究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10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了巡视巡察工作。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将牵头和负责的16项整改任务分解为59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

 强化巡视监督实际效果。省委共组织开展巡视13轮,完成了对244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发现问题3055个,移交问题线索1189件(其中涉及厅局级392人)、重点事201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71件,党纪政纪处分157人,其中厅局级1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认真执行党中央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先后在全省推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乡镇办案协作区等反腐倡廉制度,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明显增强,发挥了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三转”要求,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和内设机构调整,监督执纪力量占总编制的三分之二以上。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派驻机构改革要求,省纪委共设立派驻机构39家,实现了对91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监督的全覆盖。

 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省市两级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省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54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活动中,省纪委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贯彻,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还面临诸多考验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地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够有力,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待在实践中深化。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涣散、慵懒无为、不敢担当,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扶贫、低保等民生资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自我纪律约束意识不强、执纪违纪,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解决,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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