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生生的案例触动领导干部
记者:如何通过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王利明:恪守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重要方面。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正是因为缺乏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而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甚至违法犯罪的。近年来巡视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很多问题,都指向了某些领导干部不讲程序、不守规则。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意味着领导干部要习惯在程序和规则的制约下工作,要适应在党纪国法的监督下工作。但现实中,有的人往往欠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似乎一旦接受了监督就无法开展工作,甚至将监督和工作对立起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发展,社会纠纷矛盾日益多元复杂,这就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更好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应更注重和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教育培养。除了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理论传播,进行法律业务培训等,还应多讲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来进行法治教育。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正反案例,能对领导干部产生更大的触动。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要注重“软法”的作用。在社会矛盾纠纷愈发复杂的背景下,社会治理之策也理应更加多元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正是实现多元治理的有效途径。我认为“以德治国”中的“德”并不能仅仅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伦理道德,还应赋予“德”更丰富的内涵,诸如将善良风俗、乡规民约、行业自律等“软法”也应纳入“德”的范畴。
不能都按一个模板培养学生
记者:法治建设也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如何培养更多国际法治人才?
王利明: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主动走出去,如果只是关起门来闭门造车,就不会有开阔的视野,就难以跟上国际化的大势。首先,从师资开始就应该具备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经历,例如,讲授知识产权的教师,如果对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一无所知,对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缺乏了解,那就存在着先天不足,显然是不行的。我们的法学院校应该多和国际机构合作,派出更多的学生去国际机构学习、进修,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
法学教育还应开拓进取、求新求变。全国600多所法学院校不能都是按一个模板去培养学生,要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教育模式。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如火如荼,迫切需要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投身其中,为我们打造富有特色的法学教育提供了方向。如果一些法学院校能针对“一带一路”国家量身定做,培养一些精通当地法律法规的人才,这本身就是一种特色。法学院校可以和外语院校合作,将法学教育和外语教育结合。
当然,在此过程中,除了法学院校自身努力之外,国家层面也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近年来,走出去的法律学子越来越多,在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司法机构中,中国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我相信,随着法学教育的创新变革和国家战略的日益重视,我们一定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国际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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