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资本论》依然放射着真理光芒(3)

卫兴华:《资本论》依然放射着真理光芒(3)

——纪念《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

有益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资本论》为了与资本主义对比进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趋势,在多处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本质规定。《资本论》第一卷就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所谓“自由人”,就是劳动者摆脱了被剥削与压迫的处境,成为社会的主人。“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享有的集体性社会结构。“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做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这里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通过这段论述,可以把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特点归纳为:劳动者是摆脱了受剥削与压迫的“自由人”,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人;生产资料归社会公共所有;按照社会需要分配劳动时间于不同的部门,即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实行按劳分配制度。《资本论》还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要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而这一原则的实现,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现实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这些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对于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仍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指导意义。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原理相一致。马克思一贯反对离开所有制关系空谈“公平分配”“平等权利”。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专设一章,即“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阐明了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背面。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利润是资本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工资是工人所有的劳动力的价值的实现形式。“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明确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原理,对于我国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缩小居民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消除两极分化、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在私有制中,按要素所有权分配会导致资本强势、劳动弱势,在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必然产生贫富分化。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习近平同志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正是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深化对这些基本原理、基本问题的研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时代特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具有中国气派、解决中国问题、有利于更好推进社会主义发展的原理、观点和方法。

(作者为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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