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虹:高举改革开放旗帜 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2)

穆虹:高举改革开放旗帜 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2)

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础不断巩固。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法院检察院内部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司法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等交往制度,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诉讼制度改革主体框架基本建立,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排除非法证据,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司法程序,推动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果。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文化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释放。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文化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产业活力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着眼提升文化管理效能,巩固壮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新闻出版传媒企业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形成互联网传媒企业导向管理的重大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报网融合、台网融合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社会智库建设进一步规范。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着眼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文化交流方式方法,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统筹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社会体制改革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推动脱贫攻坚、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围绕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创新,全面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补齐中西部教育短板,推动实现教育资源均等化。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布局。统筹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续,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有序衔接。深化优先保基本、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联网和异地结算,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现外国人永久居留“绿卡”便利化。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制定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8项基本制度为支撑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初步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基础性制度框架。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利剑出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完成16个省区市的督察,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今年将实现所有省区市全覆盖。全面推行河长制,各级党政领导领衔责任,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生态环境整体治理。健全生态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点解决人为干预导致的数据失真问题。开展省域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着眼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管党治党正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动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度体系日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在补空白、立新规,制定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党组工作条例,为健全党委党组运行机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重要支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树导向、强监管,以修订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出台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效解决基层干部职务晋升“天花板”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重在强基础、补弱项,出台国有企业、社会组织、民办学校等领域党的建设制度,薄弱环节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在增优势、添活力,制定实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加强国外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推进职称制度和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扎实推进群团组织改革。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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