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修改的核心要义。要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引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切实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基础。在全面总结巡察实践的基础上,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予以制度固化。同时,对照中央、省委要求,对表调校,着力把《条例》要求具体化,紧密结合仙桃实际,制定巡察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巡察对象、范围、方式方法、工作流程等,完善信息沟通共享、线索分类处置、成果综合运用等机制制度。
三要抓住成果运用这个关键。要推动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通过发现问题,指出和纠正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健全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要通过巡察监督,准确掌握一个区域内整体“森林”和个体“树木”状况,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促进公平公正选拔干部,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生命力。(湖北省仙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吴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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