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七月,习近平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重要批示。司法界用“前所未有”来形容这个批示的重要性。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明确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5年改革成就作出评估。
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2014年,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被确立;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始实施;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习近平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此提出几大任务: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成就属于过去,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依然要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
(记者 方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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