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对孔子思想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上。李大钊从日本留学回来以后的1916年12月,他在《宪法公言》发表了一篇重要的文章,这篇文章就叫做《宪法与思想自由》。他明确反对将孔教和孔子之道入宪,他认为,孔子的学说昔日是有其真价值的。这个真价值是把孔子的学说、儒家的学说看成是一个学派的学说的时候,它是有价值的。而且李大钊说我绝不敢蔑视它。但是我们必须要把孔子看成是我之孔子,而不应使自我为孔子之我。如果我们以孔子之道为国民修身之本的话,那么实际上是以偶像来锢(禁锢)青年之神志,关我国民之思想,封闭我国民之思想。强制国民尊孔,其结果只能使国民思想力日益削弱,最后被世界的进步潮流所遗弃。
这是李大钊当年对传统的儒家思想、孔子学说的一个反思。我们认为这个反思是深刻的,这个反思是具体的,也是我们不可无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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