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绿水金饭碗 打造青山靓名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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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天天都是生态日

摘要:从全国第一个环保法庭到全国第一例审结的生态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从全国第一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到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从一条河到一个试验区

确定5.6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面积,占全省31.92%

站在红军“四渡赤水”的茅台渡口,清流急湍,滚滚西去。“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赤水河”,实因这条河除了给予沿岸人民生态美景,还催生了多种美酒和财富——“上游是茅台,下游望泸州,船到二郎滩,又该喝郎酒。”

在茅台集团中华污水处理厂内,来自贵州省华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厂长陈德龙正监测着废水处理数据,“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由排污企业采取付费方式,把治污所需的设施、运营设备、维护工作交给我们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实现排污与治污分离。”

同时,按照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赔偿的原则,赤水河上游的毕节市和下游的遵义市逐渐建立起上下游区域间横向的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从2014年起,遵义市向毕节市每年投入约15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要开改革的先河。”由于率先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引入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等,赤水河被称为贵州的生态河、改革河。

但贵州的生态制度创新,不止于一条河。2014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其中规定,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转而增加循环经济产业、清洁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新指标。

2016年8月,贵州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后,生态保护责任清单、补偿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河长制等多项制度、实施意见和方案相继出台,使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更趋完善。

2017年2月,贵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5.6万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面积,占全省面积的31.92%。

立法有保障、制度趋完备,贵州绿水青山的底色必将更加鲜亮多彩。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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