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吏,管理监督“紧箍咒”越念越紧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指明了从严治吏的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频频出击,管理全面、分类科学、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初,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结合中央巡视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刚性执行。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大了干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改革力度。截至2016年9月,4万多名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基本消化;全国共排查出副处级以上“裸官”5000多人,对需要调整岗位的1300多人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整治“裸官”、兼职、出国(境)管理时,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注重把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与党政领导干部区分对待,精准把握政策界限。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已成为干部选任的一道必经程序,成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途径。2014年以来,全国因不如实报告等受到处理12.5万人,其中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1.1万人。
关键环节要盯紧,更要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印发,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近两年组织部门共提醒、函询、诫勉干部63万人次。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我们就是要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小抓早,通过我们发现党员干部开始有小毛病小问题的时候,我们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这样就可以避免他去犯更大的错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宣传思想文化、高校、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等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共同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总有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为加强和规范110万个事业单位、3000多万工作人员管理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深化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在提高公务员科学管理水平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既有严管厉治,又有激励关爱。《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制定实施,让10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晋升职级,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有效缓解了基层干部职业发展“天花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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